三對三慢速壘球紅不讓對抗賽比賽規程出來囉!
當日有比賽的球手與朋友們,趕快一同來詳閱吧!!
一、競賽制度:競賽分為預、複、決賽
(一)預、複賽:採積分制,預賽為三至四隊一組,取每組積分最高之隊伍進入複賽,
複賽則取每組最高積分之隊伍,方能進入冠軍賽;複賽分組第二名
之隊伍,則進入季軍賽。
(二)決賽:單淘汰制。
二、比賽規則:
(一)預、複賽競賽規則:
1.預賽分為三至四隊一組,比賽採一局制(比賽分組方式視報名隊數多寡進行調整)。
2.複賽共分四組,比賽採一局制(比賽分組方式視晉級隊數多寡進行調整)。
3.每隊每局為三人擊球,每隊至多暫停一次,每次為1分鐘,時間不予計算。
4.參賽隊伍若已繳交出賽名單,打擊者不得更換,若逕行更換選手並獲查驗屬實將取消
整隊比賽成績;倘若選手在比賽進行時不慎受傷,請立即請示裁判,經由大會醫護組
判定,即可進行選手替補。
5.每位選手擊球次數為10次,並於200秒內完成,由每位選手指定任一揮擊為魔球(魔
球顏色不一樣),若未在限定時間內完成,以規定時間內之積分計算。
6.如未於大會規定時間內報到,遲到15分鐘以上者取消資格,不得有異議。
7.選手打出一次全壘打計1分,魔球打出全壘打則為3分。
8.預賽以每組積分最高之隊伍進入複賽,複賽則以每組積分最高之隊伍,方能進入決賽
,若積分相同以最少揮擊次數完成全壘打者獲勝,若揮擊次數相同,即依據每隊完成
所有揮擊次數之時間較短者獲勝。
(二)決賽競賽規則:
1.比賽採兩局制。
2.每局每隊為三人擊球,暫停次數同預賽說明。
3.每局每隊三位選手擊球次數各為10次,打擊者須於200秒內完成,每位選手第10揮
擊次數為魔球。
4.參賽隊伍請於賽前30分鐘報到,並且於賽前15分鐘繳交各隊出賽名單。
5.如未於規定時間內報到,遲到15分鐘以上者取消資格,不得有異議。
6.計分方式同預賽說明。
7.依據決賽積分高低決定比賽名次,若積分相同則進行PK賽。
8.PK賽規則:每隊派出兩人進行五次擊球,1、3、5擊球次數為魔球,魔球打出全
壘打則為3分。
9.其餘規則同預賽說明。
(三)球具使用:
1.本次比賽使用木棒,參賽隊伍請自行攜帶球具(含球棒)及配備。
2.本次比賽另備有3支公棒可供參賽選手使用,公棒由路易斯威爾贊助。
(四)投打規則:投手需以由下往上之方式進行投球,投出之球前行的拋物曲線弧度,
其頂點離地面應至少1.82公尺,至多不超過3.65公尺。
(五)其餘相關規則,大會將依據2012年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最新規則進行比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