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新竹市小小世界盃親子幼兒足球趣味賽

 

 

 

一、宗  旨:為推展全民運動,普及基層足球人口,增進民眾對足球興趣,推廣足球

    運動。

二、指導單位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、新竹市政府

三、主辦單位:新竹市體育會

四、承辦單位:新竹市體育會足球委員會

五、協辦單位:新竹市體育場、新竹市幼兒教育福利協會

六、比賽日期:

(一)預賽:10095~923(各幼稚園所)

(二)決賽:10013~15(新竹市體育場)

七、比賽地點:新竹市自由車場

八、比賽分組、參賽資格:

(一)比賽分組:

  1. 幼稚園中班組:95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,自由組隊參加,共計24隊。
  2. 幼稚園大班組:94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,自由組隊參加,共計24隊。
  3. 國小一年級組:93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,自由組隊參加,共計6隊。

(二)比賽方式:7 V 7

(三)備註:每人限報壹隊,年齡可向上跨組參加,惟不得向下跨組參加。

九、報名日期:決賽報名自926日起至930日下午4點前,報名隊數額滿即截止。

十、報名洽詢:劉祥興  0932769784  E-mail:ssliu0301@gmail.com

十一、報名手續:

    (一)填寫報名表後以e-mail報名,報名後請電話確認

    (二)報名費用一律免費,報名截止不得更換球員名單。

十二、領隊暨抽籤會議時間:103日下午4點,假新竹市體育館1樓會議室

      (新竹市公園路295)

十三、分組與賽程公告:105日於新竹市體育會網站公告。

十四、比賽制度:

    (一)賽制及正式賽程視參加隊數決定,於體育會網站最新公布為主。

    (二)比賽結束若和局,則不延長加賽,平手一律罰球點球決定勝負。

十五、比賽規則:

    (一)七人制幼兒足球規則,詳細內容詳見附件「幼兒足球簡易規則」。

(二)凡棄權、球員互毆、侮辱裁判及不服裁判判決、超齡球員等之球隊,取消繼續

      比賽資格。

(三)比賽時間:幼兒組每場比賽,分上、下半場各十分鐘,(以裁判計時為準)

      中場休息五分鐘,不停錶計時。

十六、名次判定:

(一)循環賽:

     勝一場得3分,敗一場0分,和局各得1分,不加時賽。平手比踢罰球點球

    1球定勝負),勝隊得2分,敗隊得1分,以積分多寡判定之。

     2隊積分相同時勝隊佔先。2隊以上積分相同時,以該循環賽中相互之間勝負關係

    (積分、勝負球差、進球數等)依序判別之,又相同時,以該循環賽中全部比賽勝

     負關係(勝負球差、進球數等)依序判別之,再相同時以抽籤決定之。

(二)淘汰賽:

    比賽和局,直接踢罰球點球判定勝負。需各派3名球員比踢罰球點球,進球

多者為勝,如又平手時,則再派第4位球員踢罰球點球(11方式,雙方人數需

相同),依此類推至分出勝負,決定勝負。

十七、比賽用球:採用3號發泡安全足球。

十八、獎勵:

    (一)各組前四名頒發獎盃一座及獎牌一人乙面,5~8名頒發優勝獎盃乙座。

十九、注意事項:

(一)各隊應於排定賽程時間前10分鐘報到,逾比賽時間5分鐘未出場者,以棄權論

(二)比賽時請備妥身份證或健保卡以作為身份證明備查,如有疑問比賽前5分鐘由

      各隊自行提出檢查,如無法證明身份得取消參賽資格賽後不再受理。

(三)比賽時球員嚴禁戴眼鏡上場比賽,如要戴眼鏡上場比賽,必須向大會填寫切結書。

二十、申訴:本比賽除資格問題,應於每場比賽前由各隊自行提出檢查(賽後不予處理),

      其他申訴事件。應於該場比賽後一小時內用書面提出,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叁仟元,

      交由大會處理。如申訴理由不成立時,保證金沒收,凡申訴案件以大會判決為終決,

      不得異議。

二十一、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由大會修訂後公佈之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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